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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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省兴烨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于2019年6月5日将其持有的四川省兴烨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转让给***的行为; 二、限***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登记在***名下的四川省兴烨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权变更登记至***名下。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9-19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