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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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变更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6)苏0106民初1949号民事判决为: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支付工程款232662元; 二、驳回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336元,鉴定费12397元,合计20733元,由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269元,由***负担104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75元,由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485元,由***负担13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8-09-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