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6)苏0106民初1949号民事判决为: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支付工程款232662元;

二、驳回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336元,鉴定费12397元,合计20733元,由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269元,由***负担1046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75元,由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485元,由***负担13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8-09-11
发布日期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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