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偿还原告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57612.61元,合计257612.61元,及自2019年6月21日至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以本金200000元、年利率12.09%计),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82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11-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