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雅芷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东雅芷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26311元及利息(以2631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10月7日起计至清偿之日)。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28.89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广东雅芷商贸有限公司负担228.89元。原告***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228.89元,由一审法院予以退回;被告广东雅芷商贸有限公司应向一审法院补缴案件受理费228.8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