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华泰粮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维佳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工行安徽省铜陵横港支行账户内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000.00元的查封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除上述外其他一切保全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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