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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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林俊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连带赔偿***110000元; 二、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赔偿***86197.83元; 三、限林俊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赔偿***96941.9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49元,由***、***、林俊彰、***、***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7-15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