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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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9067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968元、保全费1420元,共计4388元,由被告***负担2991元,原告***、***、***、***、***负担13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