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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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700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9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