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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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货款24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9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其中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02元,减半收取计2801元,保全费1964元,共计476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