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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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煌昕劝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冀0684执保501号 关于河北煌昕劝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彭彦侠财产保全一案,2020年10月28日本院受理后,由张俊元执行保全本案。 根据(2020)冀0684民初1762号之五民事裁定书、(2020)冀0684民初1762号之六民事裁定书、(2020)冀0684民初1762号之七民事裁定书及申请人的保全申请,已将彭超名下位于高碑店市办公楼房产(房权证号:冀20**高碑店市不动产权第**)予以查封。将被申请人彭彦侠名下位于高碑店市房产(房权证号:高碑店房权证字第××号)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止。将被申请人彭楗名下位于高碑店市南侧天阔第一城2号楼2单元1002号房产(房权证号:98××10)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止。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应予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