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北信达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张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账户款项133000元及利息;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 三、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足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27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