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麻城市正泰农村信用合作社 湖北麻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金融机构账户资金,以诉讼标的额26606.41元为限; 二、查封申请人湖北麻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提供担保的位于将军路原麻城市正泰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的房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证:麻政房字第**。 案件申请费286元,由申请人湖北麻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9-3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