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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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 威海运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082民初6128号 原告:威海运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晓婷,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鹏明,荣成崖头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秀敏,该公司员工。 原告威海运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9日立案。原告威海运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威海运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