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世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寓教于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育乐湾亲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世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上海育乐湾亲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上海世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依照现状返还上海市浦东新区原世博园区C07地块的原俄罗斯馆;

二、被告上海育乐湾亲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上海世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欠付电费502,200.52元及水费145,543.35元;

三、被告上海育乐湾亲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上海世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按照每日2,000元标准支付2018年4月1日起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原世博园区C07地块的原俄罗斯馆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占用费。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383元,减半收取计5,191.50元,由被告上海育乐湾亲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0-26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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