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肇庆宇培仓储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四会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284民初3829号

原告:肇庆宇培仓储有限公司,住***。注册号:441********9814。

法定代表人:李士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申,该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06。

法定代表人:陈某1。

原告肇庆宇培仓储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7日立案。原告肇庆宇培仓储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肇庆宇培仓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9-11
发布日期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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