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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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4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340000元的其他财产。(冻结、查封、扣押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22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