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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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洛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名下陕西省XX社XX社账户2709090601109002240266(开户行陕西洛川农村商业银行金凤分理处)9500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