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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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支行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1.00元,减半收取50.50元,由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支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