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如上述中止情形消失,申请执行人依法享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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