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楠天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山西赛福特施工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楠天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1977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618.89元,由申请人山西赛福特施工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2-03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