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东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化东宝金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626.00元、保全费1,820.00元,合计4,446.00退返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