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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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淮南市大通区陆花圩至岗里公路工程在孔店乡人民政府的债权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1,264,238.12元,冻结期限为两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