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
安徽昊鑫石油化工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安庆市××大道北侧雨××·香水××单元××室(房地权证宜房字第××、宜房字第××号)不动产的所有查封,并注销上述房产的抵押权;

二、将上述不动产所有权归买受人江姣姣(公民身份证号码:3429211981××××××××)所有,上述不动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三、买受人江姣姣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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