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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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支行 广西建龙建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田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广西建龙建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支行账号为45×××88-1的存款71000元,冻结期限为12个月。 二、查封罗祖强所有的车牌为桂L×××××(丰田牌)小型汽车,查封期限为十二个月。 上述车辆在查封期限,由当事人自行保管本财产,未经本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变卖、转让、损毁或抵押查封的财产,违者负法律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