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安桥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禾晨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所有权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安桥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上海市徐汇区明园小安桥业主委员会返还自2012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收取的上海市中山西路XXX弄XXX号1层门卫室租金13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89元,减半收取计1744.50元,由上海市徐汇区明园小安桥业主委员会负担322.50元,由上海安桥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42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