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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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中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91执441号 尚磊、河南中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尚磊与被执行人河南中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到位金额107144.05元,申请执行人尚磊于2020年11月4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豫1391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