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东樱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凯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司壮阁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上海东樱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中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东樱住宅建设项目(暂定名)施工总承包合同书》及《东樱花苑住宅建设项目(暂定名)之施工总承包工程补充协议书(一)》《东樱花苑住宅建设项目(暂定名)之施工总承包工程补充协议书(二)》《东樱花苑住宅建设项目(暂定名)之施工总承包工程补充协议书(三)》《东樱花苑住宅建设项目(暂定名)之施工总承包工程补充协议书(五)》《东樱花苑住宅建设项目(暂定名)之施工总承包工程补充协议书(六)》《东樱住宅建设项目(暂定名)之施工总承包工程补充协议书(七)》;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中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8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合计2,98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中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