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当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优朋普乐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北京优朋普乐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北京优朋普乐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