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湖南湘辉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2020年11月2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177549元,并从2020年8月13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至还清之日止,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至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062.50元,财产保全费47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940元,共计9702.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