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费县盛宝木业有限公司 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平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费县分公司 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费县盛宝木业有限公司、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4万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