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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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宜昌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宜昌平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鄂0506执527号 宜昌平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宜昌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龚平、罗青峰: 宜昌平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宜昌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龚平、罗青峰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被执行人已将款项转付给宜昌平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至此,宜昌平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鄂0506民初85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