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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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集团有限公司 招远先天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招远市圣方建筑材料厂要求被告***向其返还石子厂生产所用漏斗、变压器等设备设施等款项175万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550元,由原告招远市圣方建筑材料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