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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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齐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齐达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法院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上海齐达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的管辖权异议。 本案管辖异议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上海齐达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裁定,原告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