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文海彩艺印刷有限公司 北京环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环球荣和酒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环球荣和酒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北京文海彩艺印刷有限公司支付报酬1300420元; 二、被告北京环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北京环球荣和酒业有限公司上述确定的债务向原告北京文海彩艺印刷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驳回原告北京文海彩艺印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04元及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北京环球荣和酒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环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案件上诉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后7日内未交纳案件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