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3987.21元(从2018年7月1日起以已付房价款789053元按每日0.1‰计至2019年4月30日,合计304天)。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9.84元,由被告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07
发布日期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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