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3987.21元(从2018年7月1日起以已付房价款789053元按每日0.1‰计至2019年4月30日,合计304天)。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9.84元,由被告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