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终本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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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超微(上海)骨科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海之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超微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甘01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兰州超微骨科医院有限公司、超微(上海)骨科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即可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亦可依职权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