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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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静支公司 马鞍山远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和静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保全被申请人马鞍山远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价值75,000元的财产。 案件保全费770元,由申请人和静县中景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