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再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 二、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再8号民事判决第四项、第六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39960元,由***负担(已交纳17020元、剩余费用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19980元,由***、***承担(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59940元,由***负担39960元(于本判决生效七日内交纳);由***、***负担19980元(已交纳)。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负担(***已交纳,***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转交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