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安陆宝德置业有限公司 安陆市众一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陆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安陆市众一置业有限公司以港福花园项目部名义与被告***、被告***于2016年6月27日签订的《补偿协议》合法有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安陆市众一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场地平整费用82万元及违约金21万元,合计103万元; 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原告安陆市众一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300元、保全费227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