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中器影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8民初24590号民事判决; 二、***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偿还借款本金14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146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3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并扣减***已支付的6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27440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