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铁力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781执351号 刘忠玉(申请执行人)、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刘忠玉与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7644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用以物抵债(位于黑龙江省铁立市××镇××小区×号楼×单元×楼×户,面积均为89.69平方米;×号楼×单元×××室,面积106.81平方米;×号楼×单元×楼×××室和×××室,面积均为74.45平方米;×号楼×单元×××室,面积73.28平方米;×号楼东数第×户商服,面积89.06平方米;×号楼×单元×层西大山,面积100.38平方米;×号楼×单元×号和×号车库,面积均为22.38平方米)的方式执行到位1076448.00元。至此,刘忠玉(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黑0781民初1888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