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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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 大冶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五指山乐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五指山九宗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tghqjuthwwro1itpeq 案件唯一码 |
[核对位置]
审判长万芬梁丽梅
审判员万芬
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薛才英
二O一九年六九月二十四一日
[盖章位置]
法官助理
书记员朱韫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