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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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汉风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广州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广州汉风科技应用有限公司、海南汉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二、被告广州汉风科技应用有限公司、海南汉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原告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被告广州汉风科技应用有限公司、海南汉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000元;

四、被告广州汉风科技应用有限公司、海南汉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涉案网站www.hjwan.com首页上连续十五日刊登声明,向原告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五、驳回原告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广州汉风科技应用有限公司、海南汉风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983元,由原告负担3625元,被告广州汉风科技应用有限公司、海南汉风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53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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