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立天唐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3民初10859号 原告:上海立天唐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浩,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上海立天唐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8日立案。2020年9月22日,原告上海立天唐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上海立天唐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上海立天唐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9-22 |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