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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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商担保有限公司 长春梦之源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申请执行人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梦之源贸易有限公司、吉林省吉商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