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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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西湖区的查封; 二、位于西湖区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徐三花(身份证号码:3601221983××××××××)所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三、买受人徐三花(身份证号码:3601221983××××××××)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