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西湖区的查封;

二、位于西湖区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徐三花(身份证号码:3601221983××××××××)所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三、买受人徐三花(身份证号码:3601221983××××××××)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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