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源诚科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源诚科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东房间,建筑面积705.4平方米的房屋腾退交还给原告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

二、被告北京源诚科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租金364138元;

三、被告北京源诚科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未按时交纳租金的违约金148046元;

四、被告北京源诚科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占用费,按照2.7元每平方米每天的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腾退之日止;

五、驳回原告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249元,由被告北京源诚科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给原告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20-01-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