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购买的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东平红路郁金香街7号9号11号地下一层141车位查封,中止对该车位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6-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