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锦州易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潍坊银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昌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辽GF××××号重型货车一辆。 保全费1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提起诉讼后,在申请执行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对该车辆进行处置的,本院依法解除扣押。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