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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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银岛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金银岛科技有限公司、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二亿七千三百七十二万一千五百八十二元八角四分。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金银岛科技有限公司、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违约金(以人民币二亿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为标准,自2019年1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金银岛科技有限公司、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金银岛科技有限公司、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人民币三十六万八千一百八十八元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 五、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北京金银岛科技有限公司、金银岛(宁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